一、招标条件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新龙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就潮阳区和平镇新龙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编号:GZSKST15-008),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潮阳区和平镇新龙村。
2、建设规模:铺设村内PVC-U给水管网,包括PVC-U给水管道dn
3、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按揭阳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和经广东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核定的工程预算书内容。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三、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参与投标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参与投标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备案手续。
3、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且通过终审;或是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妥进粤信息备案手续),并且均应在本企业注册,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根据粤水农[2009]8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PVC-U给水管材、管件应通过国家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应的节水产品认证证书,管材、管件产品认证范围均应包含dn
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建设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及资料获取
1、招标公告于
2、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和最高限价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设网(www.stjs.gov.cn)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汕头建设网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投标时间表,地点为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设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设网上公布。
4、为加强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强化法人责任制管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派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新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3902711461 电话:0754-8712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