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壶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就2016年壶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SMCG-160801
二、项目名称:2016年壶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分三包,报价人须对整包进行投报,所投报的内容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体标包如下:
第一包:PE100管材Φ25、Φ32、Φ40、Φ50(0.8-1.6MPa);
第二包:PE100管材Φ63、Φ75、Φ90、Φ110(0.8-1.6MPa);
第三包:水表及闸阀规格为Dg15、Dg20、Dg25、Dg32、Dg40、Dg50、Dg65、Dg80、Dg100,水表:为防倒转防滴漏型;闸阀:Dg15为铜闸阀,Dg20(Φ25)、Dg25(Φ32)、Dg32(Φ40)、Dg40(Φ50)为PE闸阀,Dg50、Dg65、Dg80、Dg100为法兰铸铁闸阀。
(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预算金额:2500000元;
3、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4、供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80天内;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有所采购货物的生产、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书);
3、提供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壶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厂家授权委托书(经销商提供);(6)业绩证明资料(附合同为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11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9日9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壶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址:壶关县城
联系人:杨长青 赵华
电话:15635531556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人:李淑平
电话:0355--203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