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枣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建设项目已由衡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枣强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范围:整个工程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为:
第二标段:水厂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
第八标段:村内管道安装及土建工程;
第十九标段:消毒及降氟设备;
第二十一标段:水表DN15(含分水器、水表接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二、八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具有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
3.2、第十九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第二十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内生产企业,具有2015年以来的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3.4、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中标原则:为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每个投标企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8月1日至 2016年8月5日(工作日期间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时00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幅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本公司报名处报名(地址: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8-8229839,155032898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8月24日 上午0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强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枣强县富强路151号 地址:石家庄市金利街21号长宏大厦A1301
联系人:杨子训 联系人:李振杰
联系电话:0318-8229839 联系电话:0311-6653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