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网络远传水表定点供应商备选库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网络远传水表定点供应商备选库项目;
2.2 采购内容:网络远传水表 一批(约 10000 套) :
序号 |
名 称 |
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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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
光电直读远传水表 |
DN15 旋翼式卧式 |
球墨铸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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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光电直读远传水表 |
DN20 旋翼式卧式 |
球墨铸铁 |
2.2.1 招标人给出的“预计需求量”是招标人预计招标货物的总需求数量,仅提供给投标人作为投标参考。投标人具体供货规格、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执行。招标人保留调整采购周期、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招标周期内,如遇招标货物需在材料使用方面作较大调整,或者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招标。
2.2.2 招标内容: 远传水表 、系统软件、备品备件、配套设备及材料的供货、装卸、系统安装施工与调试(除水表与水管连接外)等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2.3 招标范围:公开选定网络远传水表定点供应商。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关于远传水表的验收规范和招标文件关于远传水表的合格标准 。
2.5 交货时间和供货期要求
2.5.1 交货时间:本次远传水表项目招标采购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分批供货、交货,招标人将需供货数量、送货地点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发往招标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并按招标人规定安装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
2.5.2 供货期:至合同有效期结束。
2.6 供货地点:衡阳市城区。
2.7 质保期:从所供的远传水表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 6 年。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质量引起的问题,乙方应免费负责“包换、包退”。
2.8 定点期限及备选方式:定点服务周期暂定 1 年( 2016.8-2017.7 )。定点备选库建立后,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在中标备选库中择优选取供货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 4 )具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 5 )生产企业此次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
(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7 )企业近五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 8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 9 )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4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并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⑤ 产品检验合格报告、⑥ 企业属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函”(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②中的身份证、③、④、⑤、 ⑥ 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到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5.2 凡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购买时间者将被拒绝。
5.3 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套(售后不退)。
5.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放方式。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下午17:00时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网络远传水表定点供应商备选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户名: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开户行:建行衡阳华新支行
账号:4300 1530 9640 5250 407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 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水利工程招投标中心(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21号市水利局13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734-8857718。
9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黄茶路262号
联 系 人:于先生
电 话:0734-8429183
招标代理:衡阳市明达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青峰街12号华新花园二期203
联 系 人:何 丹
电话(传真):0734-821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