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鸿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弯管流量计及远传水表采购
招标编号:2015.FXJY.C.026-5
一、阜新鸿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热量表及远传水表采购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招标人为阜新鸿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凡对本项目感兴趣的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二、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阜新鸿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三、采购内容:弯管流量计19套,远传水表13套。(具体数量、规格型号以采购清单为准)
四、工期要求:2016年9月30日前,同时要求供货方必须满足施工进度需求,具体时间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及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六、招标范围:设备的生产(或购置)、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七、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本项目采购内容。
(2)具备弯管流量计及远传水表的生产(或购置)、运输、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3)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需具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八、投标人到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业经理部(交通工程)409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4日,每天上午8 时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至16时30分。
九、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投标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有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3)设备的生产厂家具备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
备注:以上资料除第(4)项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十一、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二、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2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9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为阜新市新翔宾馆二楼会议室(阜新市工人文化宫北侧),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联系。
招标人:阜新鸿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红树路火电街10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18-5594342
招标代理单位: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阜新市细河区民族街8号(民族街加油站南200米十字路口处)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418-2928843
传真:0418-2912866
电子信箱:fxjygszb@163.com
邮政编码:123000
开 户 行:阜新银行银合支行
账户: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85000015201110020281
日期: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