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由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宁发改(2015)81号文批复同意实施,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宁县禹魂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设备采购(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一期);
2.2工程地点:位于洛宁县南部工业园区西部,新宜故路以北、金门涧以东200米处;
2.3招标编号:HNCA2016-ZB06-065;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工程概况:本项目规模为日供水3万立方米净水厂一座,以故县水库水作为水源,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絮凝沉淀池一座,气水反冲洗滤池一座,2100立方米钢砼清水池(半地下)两座,送水泵房和变配电间合建一座,加氯加药间一座,浓缩池一座,排水排泥池一座,脱水机房及配套设施等;
2.6招标范围: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伴随服务。其中主要包括深井泵、双吸泵等水泵、物联网水表、成套水质化验设备、加药设备、等厂区内其它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2.7本次招标共分五个标包,投标人可分别对五个标包进行投标,但只可中其中一个标包。
一标包:深井泵采购;
二标包:双吸泵等水泵采购;
三标包:物联网水表采购;
四标包:成套水质化验设备、加药设备采购;
五标包:厂区内其它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主要包括集成式涡桁反应器40台,桁架虹吸式吸泥机2套,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2台,叠螺式脱水机2套,絮凝剂制备装置1套,中心浓缩机1套等)。
2.8计划工期:各标包工期均同施工工期(400日历天);
2.9供货地点:洛宁县第三水厂工程施工现场;
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一标包至四标包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生产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五标包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须提供本标包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须提供授权产品目录详见招标文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报名及开标时被委托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连续6个月由本公司交纳的本人社保证明(须同时提供社保管理机关出示的社保缴纳明细表原件及社保缴纳证明网页查询版(加盖企业公章有效),如未能提供有效网页查询版社保证明,应提供如下证明资料:(1)与社保管理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缴费明细表相符的企业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2)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日供水2万立方米及以上净水厂工程的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原件);
3.5投标人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且均有盈利(须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通过的财务报表),并在近三年在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6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
4.1报名时间:2016年07月18日至2016年07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
4.2报名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进行投标报名(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4.3投标人根据所投标包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须提交资料如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类似项目业绩、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被委托人级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社保证明。
备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查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原件),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所有复印件必须完整、清晰,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通过后现场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套/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和《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8.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洛宁县禹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262669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
招标代理: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胡先生
联系电话:0379-60689512
地 址:洛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延光路10号国家高新国家创业服务中心808室
邮 箱:chenganzb@163.com
2016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