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水表及配件采购
二、 项目编号:2016-ZB66336-1009
三、 项目名称和预算:
(一)货物名称:水表及配件。
(二)项目预算:23元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注册资金100万(含)以上生产或销售型企业。
(六) 投标人若不是生产商,则应具备本项目销售范围并提供水表厂家产品授权书。
(七) 具有水表的3C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保体系认证证书。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8月2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河北省高碑店市杨子荣路1号。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1-3项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和光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16年8月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河北省高碑店市杨子荣路1号。
(四)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河北省高碑店市杨子荣路1号。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九、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助理
电 话:18031292141
地 址:河北省高碑店市杨子荣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