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内丘县2014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及规划外帮扶村提升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省级、市级、县级财政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内丘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内丘县2014年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重点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5个乡镇,十方、刘家庄、小都城、大都城、五郭店、后洞、云大、庄和、岭头共9个村,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村内工程两部分。
内丘县2014年规划外帮扶村提升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金店镇西文孝村,主要建设内容:水源工程、村内工程两部分。
2.2本次招标共分5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第一标段:凿井工程
(2)、第二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3)、第三标段:水表
(4)、第四标段:变频控制柜
(5)、第五标段:饮水用PVC-U、PE管材及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乙级及以上凿井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二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第三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制造商、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检测机构2013年及以后出具的DN15水表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4、第四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3C认证证书、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制造商;
3.5、第五标段:第六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制造商,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其施工质量监管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地方管理备案的企业,饮水用PVC-U及PE管材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2013年及以后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目录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 2日至2014年12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受权一个代理人);(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科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丘县水务局
联 系人:李振辉
电话: 0319-6860392
手机:133033919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1401室
联 系人:王会财
电话:0311-83806708-820
手机: 18031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