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施20160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已由延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市发改字【2014】3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36% + 6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延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延吉市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二期)
2.2. 建设规模:工程费用约9600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延吉市城区
2.4. 标段划分:1个
2.5. 工期要求:2016年8月10日 至 2017年12月1日 ,工期479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北大泵站等43个泵站的楼内管道及水表安装工程、配水管网工程、二次供水泵站改造工程(包括安装、电气、自控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根据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凡是进入我省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网址上公布后,方可在吉林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或带二维码的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8日13时3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吉林省建设厅备案的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亚经贸新闻、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林星
联 系 电话:1894333210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3001号
联 系 人:金香月 李平
联 系 电话:0433-831652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