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邢台县、邢台县林场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邢台县2014年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省级、市财政及群众自筹、,招标人为邢台县水务局、河北省邢台县国营长信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及设备、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邢台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涉及白岸乡、路罗镇、城计头乡等15个乡镇40个村24所学校,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水厂工程、村外管网、村内管网工程和学校供水工程五部分。
邢台县2014年规划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位于将军墓镇前湾村,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自流引水工程1处,40m3高位蓄水池1座。
邢台县林场饮水安全工程位于邢台县国营长信林场,建设内容为:水源工程、村内管网工程两部分。
2.2本次招标共分1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第一标段:凿井工程
(2)、第二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3)、第三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4)、第四标段:水表
(5)、第五标段:水嘴及立杆
(6)、第六标段:井用潜水泵及变频控制柜
(7)、第七标段:饮水用PE管材及管件
(8)、第八标段:饮水用PE管材及管件
(9)、第九标段:饮水用PE管材及管件
(10)、第十标段:饮水用PE管材及管件
(11)、第十一标段:饮水用PE管材及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甲级凿井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二标段、第三标段: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第四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制造商、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检测机构2013年及以后出具的DN15水表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3.4、第五标段:具有招标货物供应能力的法人,水嘴须具有节水产品认证。
3.5、第六标段: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具有井用潜水泵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代理商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一个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
3.6、第七至十一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制造商,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及其施工质量监管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地方管理备案的企业,PE管材具有国家或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2013年及以后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及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并在 河北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产品公告目录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投标,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第二至三标段中,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第七至十一标段中,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 11日至2014年10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一个投标人只允许受权一个代理人);(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科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 4 日9 时30分,地点为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邢台县水务局 河北省邢台县国营长信林场
联 系人:苑佳丽 陈先林
电话: 0319-3059691 电话:0319-3222268
手机:15194921138 139319059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B座1401室
联 系人:王会财
电话:0311-83806708-82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邢台县水务局、河北省邢台县国营长信林场
联系人:
王会财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
邮编:
050091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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