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QDXJ201411008YQ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市财政局下达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4[0666]号)中启东市水资源管理所的智能水表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序
号
|
用户单位
|
通知书号
|
品名
|
品牌、型号要求
|
单
位
|
数
量
|
备 注
|
1
|
水资源管理所
|
2014(0666)
|
智能水表
|
洛神EXL-08(标准配置)
|
只
|
4
|
说 明:
一、本项目财政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万肆仟肆佰元整,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采购单位联系人:陆所长,联系电话:13606284446。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经营范围中必须具有生产或经营相应产品的资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见附件),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2、报价文件请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 上 午9:00-9:30 密封送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采购科0513-83340291。
地址: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3、报价包括货物运输、安装、服务、税金、成交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交纳成交额0.4%的成交服务费。
四、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经合法渠道进货的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须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见证。因采购人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三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告,否则按违约处理。
所供货物必须在接到成交通知后7天内(日历日)免费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
六、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总报价最低者成交。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所
二○一四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询价编号: QDXJ201411008YQ
序
号
|
用户单位
|
通知书号
|
品名
|
品牌、型号要求
|
单
位
|
数
量
|
单 价
(元)
|
总金额
(元)
|
备注
|
1
|
水资源管理所
|
2014(0666)
|
智能水表
|
洛神EXL-08(标准配置)
|
只
|
4
|
|
|
|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报价单位: (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