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宁新安置区一期生活给水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第二次 )
招标项目编号: HAJL-2014-0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宁市宁新安置区一期生活给水工程 ,已由 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兴发改 [2014]142 号 批准,建设单位为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市财政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括安装1.6Mpa DN90高压给水管
2.2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
2.3 预算造价: 约250 万元 ;
2.4 工程地点: 兴宁市宁新 安置区内
2.5 建设工期:经批准开工日起 40 天(日历天);
2.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按招标文件规定结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资质: 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企业, 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级证书。
汇入银行: 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镇信用社
汇入账户: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汇入帐号: 80020000003732170
提交时限:
注:本工程进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帐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网上报名(报名办法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 以上
上述报名资料装订成册(一份),由项目负责人到场亲自提交。
4.2 报名时间: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网上免费下载(详见交易中心网站)
合格投标人请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 、投标保证金
正式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 , 应按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必须从其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已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提供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不再需要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时限、汇入银行等详见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兴宁市住建局等 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兴宁市住建局网( http://xnjsj.xingning.gov.cn )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远涛 联系电话: 0753-333386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兴宁市兴南大道往海燕大桥方向
联系人: 朱伟刚 联系电话: 0753-3361317
报名地点: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开标地点 ( 交易大厅 ):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 (兴宁市中山东路1号市府大院,原市人大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
联系人: 曾宪善 联系电话: 0753-3257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