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 2016年政府性投资工程农村供水管网改造DN15至DN150水表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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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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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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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2016年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 海水司【2016】11号 。项目业主为海安县供水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县供水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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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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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地点:海安县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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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范围: 农村供水管网改造DN15至DN150水表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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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交货日期及方式: 签订正式供货合同后 按发包人下达的定货清单 15 日内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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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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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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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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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有足够的生产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厂家; 2012 年以来具有在国内供水行业的销售业绩 ( 须提供合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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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连续生产水表五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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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银行资信3A等级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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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具有2015年度以来省级以上有权部门的产品测试报告(该证书须包含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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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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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产品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证书须包含本产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该证书须包含本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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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以保证本产品安装后的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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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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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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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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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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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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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 2016年04月08日到 2016年04月28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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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售价 250 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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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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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04月28日09时00分,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 (本工程采用全程电子化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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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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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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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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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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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6000 元整 。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启用网上缴纳、核对保证金。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支付方式有三种:(1)建行网银支付;(2)他行网银支付;(3)线下交易支付,线下交易支付有电汇方式。 2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 )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从价格、企业实力、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4个方面按照本章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计分,评分采用百分制,分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 2. 评分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审查每一个投标文件,根据初步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出现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重大偏差,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拒不提供有关证明和证件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该项目招标控制价 为182.69万元。 2.2.1 .1 投标报价(8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 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正偏离1%,扣减1分,每负偏离1%,扣减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2.2 技术响应(16分) 1 、投标人提供货物的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和参数等是否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标准和要求,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2-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货物的原材料的质量保证;水表的主要技术参数须达到标准;生产制作的质量保证措施等; 2 、对送达样品的技术精度、外观质量等进行打分(6-10分),如不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及样品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该项评分为0分;投标时须提供样品 ( 1 、 DN15 节水型半液封水表, 2 、 DN50 垂直螺翼式水表( WS )成品表及散表各一只 ) 供评委评审;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为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3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2分) 售后服务承诺内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保证服务质量的措施及承诺、售后服务的能力高低、质保内容,并是否有实质性罚则进行打分(0-1分)。 质保期高于招标文件要求,质保期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内(含3年)的得1分,质保期3年以上(不含3年)的得1分。 投标人的该项总分为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2.2.4 投标人业绩 (2分) 2014 年以来在国内有类似规模(指单项销售合同中含节水型半液封水表、垂直螺翼式水表销售金额在100万以上(含100万)的)的销售业绩,须提供销售合同,有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的得1分,有3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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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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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县供水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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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县城长江中路146号 |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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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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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申正华 |
联系人:张义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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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18962769289 |
电 话:0513-81819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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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