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
工程名称:河口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计工通知2014—78号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规模:河口经济开发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4]68号文批准建设,更换海宁路、昌运路、河庆路、海盛路、阳河路、创业园小路的PE供水管线,长5420米。其中,DN110管线2320米、DN160管线3100米,更换水表147个、阀门73个、压力表15个,增建分水器2个、水表井127个、阀门井63个,恢复绿化800平方米等,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投资概算为238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经济开发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工程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市外企业须提供2014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企业报名时可同时提供由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也可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由招标代理机构集中查询,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取消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3日至2014年10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时)。其中2014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每天9时至11时,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路口往东100米路北)或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薄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13280330620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东营市河口公证处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882909 365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