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已由鞍山市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建设资金为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鞍山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监理项目,具备监理条件。
2.2建设地点:鞍山市旧腾路、解放西路、东环路。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鞍山市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标段)。包括供水管线敷设(最大管径DN700mm)、阀门安装、水表安装、阀门井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6月4日,总工期6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监理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 资格。具有辽宁省信用办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4. 投标人的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及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信用等级报告;
如无上述资料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
5.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3月28日14:00:时,地点: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 8000.00元整)。投标人通过基本账户向代理公司缴纳。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地 址: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
联 系 人:杨政通
联系电话:0412-2222012
招标代理机构: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联 系 人:丛 林
电 话:0412-8896088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