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新户镇2014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与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结余资金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 河口区新户镇2014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与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结余资金 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发包,欢迎有承包能力的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工程名称: 河口区新户镇2014年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项目与201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助结余资金 项目 施工
工程地点:河口区新户镇
工程规模: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新户镇太二村太二塘坝清淤项目,本项目位于河口区新户镇太二村,主要内容为对塘坝现状坡脚线外22m范围内进行疏挖,其中沿东坝603m,西坝628m,南坝97m,北坝101m,计划投资18.6万元。
第二标段:新户镇东风村文化大院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新户镇东风村,主要内容为在东风村建设文化大院一座,新建文化活动室240 ,房间6间,围墙109米,并购置安装6米宽铸铁大门一座,计划投资31.16万元。
第三标段,新户镇太平村杏行村道路建设及自来水智能化改造工程项目,主要内容为村内建设道路11条,总长1796米,路测设置梯形现浇排水沟;新建水表管护房7座,采购安装IC卡智能水表60个,计划投资114.9万元。
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与工程施工第二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与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方式及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1、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报名截止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 3 月 8 日至2016年 3 月 14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报名地点: 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563371557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水利局、东营市河口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