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州市码头李镇李后院村供水改造、前薛家寨村路面硬化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冀州市码头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冀州市码头李镇.。建设规模:安装De90PVC-U管道300米、De50PVC-U管道100米、De20PVC-U管道26500米、水表140块;铺设混凝土路面3600平米等。
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月30日至 2015 年12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至11:30 ,下午 14:00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身份证认证锁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远程报名。报名成功投标人的法人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一套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包括: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5、进冀手续(原件,外埠企业办理,办理程序详见“冀建市(2012)211号”文)。到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指定地点和时间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12 月21日,上午9 :30 ,地点为冀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冀州市码头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冀州市码头李镇 地 址:衡水市新华西路
联系人:赵晓明 电 话:18831850803 联 系人:徐红诚 电 话:0318-2076265
2015年11月30 日